引用:
作者blueck
消防隊員救災無論結果如何沒看過有被判刑的
消防隊員是領有俸祿的全職專業人員
義工本來就是工作之餘去幫忙的根本不能比
冒著生命危險救人卻被當成沽名釣譽
奉勸大家還是別搞義工這種東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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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當義消十幾年,其實說真的,義消真的有點在打人際關係、博名聲的工具,多少脫離了原來意義,只是一般火災出槌不像水災容易引人注意,出事有容易有人打點。
其實台灣問題不在好心沒好報,而是完全不尊重專業,好像認定好心就不會作壞事,但事實上,好心常常壞了事,在法律上,這叫人治大於法治,就像俠以武犯禁,但我們卻很少認為那是不對的。
老實說,身遭大難的時候,誰會耍脾氣?何況一對什麼也不懂的老夫妻?驚慌失措下,救人的本來就要比被救的冷靜。
我是覺得丟一句「有救生衣」,的確不妥,義消義警都有基本訓練,應該知道受難者需要比較強硬的作法才能夠順當的救人,而不是認為受難者都已經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