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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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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14F
法令規定如此.
勞工是依勞基法受雇,雇主得依法支付薪資.
沒有營收,是資方老闆的問題,老闆要想辦法找出活路.這是老闆的工作.
沒有營收,不是雇員勞工的問題,
老闆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但得依法支付資遣費.


法規是法規 , 開罰也是象徵性的.......

政府這裁判明著來幫企業打台奴也不是第一天發生了....
舊 2011-08-21, 12:0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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