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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酢醬麵
你的語句中還是火氣很大咧?

若說沒必要幫2手商四處叫罵砍劈.

那同樣的,也沒必要幫廠商拿刀對幹,更甚至氣憤到直接人身攻擊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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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你有證據嗎.

你說樓主極大可能如何又如何...但終究只是可能.

這世上的確真有智障,作賊還把事四處宣揚,請消保官介入...

但沒證據,你何必口氣那麼衝一口咬定樓主是賊?

你問我有什麼好處,我也莫名其妙你這樣有什麼好處呢.


一句話: 看不慣而已, 近半年來這已經是第二件了...

至於閣下, 你大概也是這樣吧? 你當然不可能是受害者..
沒事想找廠商麻煩而已, 不然整晚跟樓主一鼻孔出氣這是什麼情形?
舊 2011-08-20, 11:04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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