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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tibia
我倒是看不出 拍照po上網有何沒有職業道德
請問你說這樣破壞病患隱私
那是破壞哪個患者的隱私?

當病歷內容與患者無法做出聯繫時
那單純的病歷內容公布是否就危及你所謂的隱私權
例如我隨便公布一張HIV陽性的檢疫報告
但是沒有人知道這張報告屬於誰
請問這樣侵害到誰的權益了?
對報告的原始檢體提供者真的有造成傷害?
還是腦殘記者大肆宣揚後
大家都去追查報告的所有人
最後報告的所有人被批露出來 才是造成傷害的主因?

先搞清楚一件事情,病患手術影片本來是拍來事後要做病歷但是護士自己拿來上傳?還是護士自己拍留存?

1. 如果是用來當病歷,病歷本來就不能隨便上網,這不但是有法律規定(醫事法),醫院評鑑這也是項目,如果所謂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就是不違法,那這點護士就已經違反他的職業道德

2. 如果是護士自己拍來,然後自己放上去,這有違反刑法妨礙秘密罪的疑慮

因此不管病患是不是覺得不舒服,護理人員的行為無論是從職務上或者個人行為上都有違法之虞
舊 2011-08-19, 02:4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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