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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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全國最大的交通工具族群」.........
全美國才400萬輛機車登記在案,
台灣輟爾之島卻多達1500萬輛,
難道不需要檢討管制???
還要再打混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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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管制
但不是用這種用保護為名實為打壓的方式來實行。
應該要從駕照核發、使用成本來下手。
駕照難考,能拿到駕照的人變少,配合查緝無照駕駛,能騎車上路的人就變少了。
同時也可以提高可以上路的騎士的素質。可是政府不肯做。
提高機車使用成本,不是提高機車售價。150以下復徵牌照稅,加強保養要求,
車越老牌照稅燃料稅逐步增加。提高使用成本後,視機車為便宜運具的人就會
考慮使用其他運具。提高使用成跟 提高購買成本不同的是,高價機車痛一次而已。
越貴越會讓使用者拉長使用年限,甚至車況不良的二手車大行其道。使用成本提高
甚至過了幾年後就會年年提高,使用者自然會考慮更換新車或是乾脆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