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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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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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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
引用:
作者nomad
對、對、對
你們這些人最喜歡拿對岸的例子來說
為什麼對岸犯罪很多

可是啊~~
你們有沒有想過,以對岸那種社會內部不安
放在其它國家早就到處都是土匪啦!!!!
如果不是用這些刑罰去壓,那來的社會安定?
這也是為什麼一堆國家預期對岸會崩潰
結果不但沒崩潰,而且愈來愈好
亂世用重典,對岸明白得很
而且也做了相當成功的示範

好像是你要別人提出一個「重判無用」的例子的,現在我提出了,你卻找些理由不承認,這樣相當任性啊。

貪汙罪能判到死刑,那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重了,亂世用重典,結果越用越亂,死刑/死緩越判越多,這樣還能說越來越好,我也真是服你。

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列表

引用:
作者 由擴張到限縮──從刑事立法論中國大陸的死刑政策
吊詭的是,經過二十多年的下放死刑核准權與重刑立法,大陸沒有能夠實際遏止境內犯罪活動,反而出現了刑罰量與犯罪量同步增長,所謂 “兩高”的局面。1987年第一次”嚴打”結束後翌年,刑案立案數即大幅增加,1988年達82.7萬起,1989年達197.1萬起,1990年達221.6萬起,1991年達236.5萬起。1997年第二次”嚴打”結束後,發案率又從1998年的198萬起,到1999年突破達到224.9萬起。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86659

上面這個應該還行吧?
     
      
舊 2011-08-17, 09:41 PM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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