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才有派遣!
看特性,大抵越是廠務性質,都是一年一簽,別指望加薪,別指望轉正,
如果是專案性質的或是比較高階的,就會用談的!!!
原則性質都是一樣,別指望派遣公司會沒事跟你簽約付你薪水
派遣公司其實算仲介業,有搓合才有收錢! 而不是人力資源公司,自己提供自家員工給其他公司!
我遇過派遣薪資最高的好像是6xK,聽起來還可以,但當事人10年前薪資不含年終加班....每各月就超過100K
這些人力派遣公司應該屬於人力仲介公司才對,如果政府要介入,最好切入點應該是規範聘僱公司的責任!!!
如短期派遣職務應該超過兩倍最低基本工資 或是三倍
長期派遣職務,提供可轉換正職軌道!
讓派遣人力真正落實在 短期密集需求 或是高階人才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