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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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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8754
更新日期:2011/08/17 08:15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八年來藏匿逾百件刑案卷證,讓案子「睡覺」,未送上訴、抗告或執行;其中五案已逾行刑權時效,被告被判刑確定,卻不能再抓去關。楊是否涉及貪瀆,政風已展開調查。

桃園地院今年六月發現常毓生有「藏卷」情形,向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楊鼎章回報,徹查發現「代誌大條」,常毓生捅的樓子比預期大很多,昨天發函要求從嚴議處。常毓生可能被記兩大過免職,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移送法辦。

高院認為,常毓生藏卷百件形同「黑案」,令人不可思議,顯示行政監督過鬆;昨天亡羊補牢,通令各法院科室主管每個月業務檢查,要確實查點書記官的卷櫃,甚至要交互審核,避免「自己查自己,自己掩護自己」。

今年六月,有高院法官接到桃園地院送上來的交通案件聲明異議抗告案,發現提出抗告距今已二年,十分奇怪。向院長楊鼎章反映,楊要求桃院查...

震怒 ~ 怎不早說咧
舊 2011-08-17, 12:4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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