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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所以您是支持不要混流,但是目前汽車&機車使用的道路對調囉?

快速道路、高架道路、高速公路全給機車使用;所有汽車行駛平面道路最外二車道,內側全部禁行汽車,以保障機車安全...

您真要這麼主張的話,小弟跟許多機車族朋友想必也會同意&支持您的!



別惡意扭曲別人的看法 ....

用膝蓋想 ... 都不可能得到黨主席刻意列出來的那種玩意!!
舊 2011-08-17, 11:05 AM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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