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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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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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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
小建
請把該致死率或致死數據加上原因!!
因為汽車造成機車死亡或重傷的,請單獨列出來!
並針對汽車的路權更嚴加規範、以免害人...
您的看法與小弟大致相同...
所以才一直呼籲政府要正視全國這個最大的交通工具族群,明確定義規範,給予合理的路權&保障相關權益,不要再這樣打混仗下去了...
嗯
就像45條,拿這條給路上的機車騎士看,他肯定跟你說這又不是規定機車不能同車道並行。
但是按照第2條第一款的定義,還有後面的但書,這條是規範所有法規定義上的汽車的。
2011-08-17, 11:03 AM #
284
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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