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小建
請把該致死率或致死數據加上原因!!

因為汽車造成機車死亡或重傷的,請單獨列出來!
並針對汽車的路權更嚴加規範、以免害人...



您的看法與小弟大致相同...
所以才一直呼籲政府要正視全國這個最大的交通工具族群,明確定義規範,給予合理的路權&保障相關權益,不要再這樣打混仗下去了...


就像45條,拿這條給路上的機車騎士看,他肯定跟你說這又不是規定機車不能同車道並行。
但是按照第2條第一款的定義,還有後面的但書,這條是規範所有法規定義上的汽車的。
舊 2011-08-17, 11:03 AM #2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