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自殺炸彈客
最近這幾百年的演變,開始漸漸脫離精英決定論了,因為權力越大腐敗越嚴重。
所以政府高官要民選,法院要有陪審團。
雖然選舉的結果常常令人不滿意,陪審團也是有冤獄判決。(拜科技之賜,很多冤獄被證實,也抓到了真犯人)
但至少符合當時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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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不能光講民意,如果強調民意至上,有變成民粹的可能,那就未必是好事。
政府機關不可能事事依民意來決定施政方針,美國總統J. Adams曾指出,人民有權表達民意,而政府有義務聽取民意,但政府的義務也就到此為止。
例如騎機車強制配戴安全帽的法案的確是有保護騎士生命安全的作用,但是不符合當時的民意,那麼,是否應該推動呢?政治菁英作出了抉擇,該法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