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甘禮良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引用:
作者六星級的
剛剛去萊爾富繳款,聽見收銀員跟買菸客勸說多買一些
因為菸又要漲價了,九月一日起所有菸品加稅收5%

你....準備好了嗎?
-----------------------
我沒抽菸對我沒影響
但不知怎的我還是想按一個

想壓壓驚的請便
想按讚的也不反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6/4/2wxz4.html
自9月1日,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菸品健康福利捐納入營業稅的稅基中,營業人銷售菸品時,不可再減除「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應直接以菸品定價計算營業稅額,舉例,1包菸未加徵菸捐之前為45元,未來營業稅將由2元變為3元,上漲1元。


主要因為1包菸的菸捐20元,未來菸捐也要課營業稅5%,所以營業稅增加1元。


在營業稅法修正之前,菸捐不含在營業稅稅基中,消費者拿到統一發票時,可在備註欄中看到菸捐金額。今年1月營業稅法修正第16條規定,菸捐改納入營業稅稅基,財政部為了等業者修改電腦程式之後才上路,所以延至9月1日起實施,業者賣菸品時,不能減除「菸捐」金額,應直接以菸品定價計算營業稅額。


舉例,修法前,香菸的營業稅額為,【(菸品定價65元-健康捐20元)÷(1+稅率5﹪)×稅率5﹪=營業稅額2元】;所以,1包定價65元的香菸內含營業稅2元。


9月1日起,每包菸的營業稅漲1元,如果業者要如實反應成本,則每包菸要由65元漲到66元。


因為66元不方便找零錢4元,故有業者宣布,依舊賣65元,他們吸收1元。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如果每包菸賣65元,內含營業稅是3元。【菸品定價65元÷(1+稅率5﹪)×稅率5﹪=營業稅額3元】。


北市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自9月1日起開立統一發票時,應直接以菸品定價(已含菸品健康福利捐)計算營業稅額。如未依規定辦理,將會處罰。

----------------------------------------------------------

5% ?
售價不會變而店家的營業稅增加而已
還有煙在漲價沒有在算%的,都是五元十元的在漲
舊 2011-08-16, 10:36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甘禮良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