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F
我的想法跟你剛好相反
估計我死在歹徒的手上的機率會遠高於被冤案幹掉的這一事實
而且死在殺人犯手下,還有人仇人可討嗎
怎麼討
連司法都不替你做主了還有什麼指望
難道要自力救濟自行或找殺手幫你報仇不成
那我們現行這法治難道是騙小孩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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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好了...
還有人說反正車禍死的人比較多,所以冤死幾個不算什麼
不過來算一下吧,江國慶案確定是冤案算1件,算遠一點從1991年算起,到2011年有319人被處死,所以機率是1/319,大約是百分之0.313。
而台灣90年-97年平均每年的故意殺人犯罪被害率大約是百分之0.0054,乘以20年,就是百分之0.108,算起來被國家誤殺的機率比被殺人犯弄死的機率還高出蠻多的耶。
所以相比之下,擔心冤死,好像比擔心被人砍死更實際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