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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netor
這種費用可能適用二年短期消滅時效(民法第127條),若是的話,在法律上沒有請求權。

這也告訴我們,各種收據、證明保存之必要。

另,懷疑電子帳單在這種時候的效力。

電子帳單有法源

只要有電子簽章的電子帳單,都有法律效力

但是業者技術上是否把電子帳單做好,那就得看業者了

另外要稍微補充,剛剛忘記了,電子帳單法源主要是規範金融業,其他產業是否一體適用,則不清楚
舊 2011-08-16, 11:17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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