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鄉長
削足適履是很適當的比喻,比喻你用不切實際的想像來當目標--100%無冤獄
這就和想要定一個 100% 不會發生車禍的交通法則一樣,在空中蓋城堡是不可能實現的
"民主國家的政府,不是應該儘力維護人民的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你說的沒錯,但你的想法卻只想到"加害人"的權益,卻沒想到"一般百姓"以至受害者的權益
不應該為了久久才一次冤獄就縱放那些為非作歹的人繼續為惡,且為了達到警戒目的,也不應讓大惡之人有僥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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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可不曾說過希望"100%無冤獄"這種目前根本不可能達成的事
2.正是因為無法100%無冤獄,我才認為應該廢除死刑這種無可彌補的刑罰手段
3.冤獄的當事人怎麼會是你文中所寫的"加害人"呢?
4.沒有執行死刑也不等同於放縱"為非作歹的人繼續為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