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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qm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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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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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泛黃的老照片
存證信函只要到郵局花100元就可以得到 , 沒有法律效力 , 只是個屁 .
存證信函的用意只是表明他有通知你事情 , 而你也接收到了訊息 , 而信息內容
由第三方,也就是郵局幫你做存證 .

存證信函中說要強制執行 , 也是唬人而已 .

大家不要被 "存證信函" 給唬了 .


感謝提供資訊。
另外想請問一下,詐騙集團的不管怎麼樣會騙,應該都不至於會弄到上法院吧,是嗎?所以如果搞到真的要上法院就不會是詐騙了這應該沒錯吧。
舊 2011-08-16, 10:1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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