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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如果我沒記錯,前幾篇你不是才在說如果是寃獄者家屬如何如何的
怎麼現在又無需向受難者家屬交代?

不就是前面一直在說的
只要向被判死刑的交代
至於其它的?
被捅死、被毒死、被撞死、被打死,只要不是被判死刑
管它去死
舊 2011-08-15, 10:08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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