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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改了,台眾女星還想嫁陸富二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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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
..嵐..
啥都分不到?!
亂講!!!
女:「你若是真的愛我,就全登記我的名字」
男:「只要妳肯嫁給我,嚨呼妳啦!~」
趁結婚前男追得勤加上濃情蜜情,精蟲上腦的人什麼都會說好
這樣子的法律更好哇,白紙黑字,是誰就是誰的,將來一離婚,連官司都不用打了
話說…台灣的小蜜桃,也送給對岸的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8/2wv78.html
如果xx桃看到這個新聞
會不會就說
俺不嫁了
引用:
作者
Tatebayashi
沒錢男人他媽的就是錯
有錢男人他媽的沒把錢歸女方名下更是錯...
話說法律規定要個人名下才算數...
阿~想辦法搬到自己名下不就得了
這個時候就各憑本事了...
PS:會不會此令一出,台灣的富N代開始吃香
拜金女:嘖...
富n代也沒用阿,分不到財產
結果結婚跟生育率隨著離婚率驟降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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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09:40 PM #
18
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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