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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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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恕刪...........
你文章後段提到某些受害者家屬,他們遇到這種事著實讓人同情,但我們的法律的規定、公權力的執行,乃至於對於政策的主張,需要對他們交代?我並不覺得有此必要



如果我沒記錯,前幾篇你不是才在說如果是寃獄者家屬如何如何的

怎麼現在又無需向受難者家屬交代?
舊 2011-08-15, 09:32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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