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這裡有過討論,希特勒和所謂的民主制度關聯性和蔣介石近似,別再以訛傳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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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縱火案與授權法案
主條目:國會縱火案和1933年德國授權法案
希特勒成為總理後,納粹黨在國會裡並不是絕對多數,受到反對黨的阻擾,希特勒說服興登堡解散國會,選舉預定在1933年3月初,但在2月27日國會大廈被縱火[32],一名荷蘭共產黨被發現在大樓中,這場火也被渲染為國會的第二大黨共產黨(也是納粹黨的主要政敵)所為。隔日,國會火災命令通過,德國基本人權被限定,根據該命令規定,共產黨領袖被逮捕,動員衝鋒隊將全國所有共產黨黨部佔領並禁止了共產黨員參加3月初的國會選舉,納粹黨使用武裝部隊的暴力、反共情結及利用國家機器作宣傳贏得了44%的席位,聯合德國國家人民黨成為國會裡絕對多數[33]。希特勒在3月15日選後的內閣會議中提出授權法案(可使內閣獲得法律上允許的四年權力)的概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