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sil
不好意思,不過我覺得你說的還是跟「死刑的嚇阻力」有關啊...
至少第2、3點的意思是說「要補救教育、推動修法,以免廢死以後犯案的人變多」,前提不就是「死刑具有嚇阻力」嗎?
有關這些改革,某廢死人士提出一個看法,就是這些措施和死刑存廢沒有必然的關係,但是民眾覺得有死刑放在那邊,就能達成嚇阻的功能,所以不會覺得這些改革很急迫。
但是如果死刑遭到廢除,則大家被迫與這些問題面對面,才會真正的行動起來去推動這些改革,就跟法國人一樣。
聽起來又是一個支持廢死的藉口,也許這的確是個藉口,但是民眾平時表現出來的樣子,難道不是希望趕快把死刑犯這些人渣敗類全部斃完就沒事了,也好眼不見為淨,至於教育、修法什麼的有誰關注呢?
如果有人認為上面的說法大錯特錯的話,希望能用行動去證明這種觀點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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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服務於人,從眾難免,大多數人認定死刑可以嚇阻犯罪,就算事實上並沒有,死刑就不可能廢掉。
當然,你後面說的都是中國人、華人的惰性,只看今天過得去就好的心理造成的。不過就算是西方國家,這點惰性也不是沒有,美國不就是最大的一號?他家舉債買單的又是誰?
扯遠了,大多數人裝聾作啞、圖個眼不見為淨是事實,而且有問題一定都會推到別人頭上。一出事上下都罵遍了,就是少罵了自己,這一點不獨政府官員,老百姓自己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