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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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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傳說
你的論點套到廢除死刑上不也是一樣?
請看以下橘色字體的修改版!
「重點就是路人甲乙丙丁被殺,不管兇手是不是累犯,對我們而言感受可能不大
但如果想像一下事到臨頭,自己身陷這種即將被殺害的處境,對於罪犯,特別是會被判死刑的罪犯,應該就比較有感覺了
經常可見到申張廢除死刑的必要,雖然可能有人會因此被殺,這也是沒辦法的之類的論調
想一想,萬一要被罪犯殺害的是你自己或你的親友,你還會認為那是可接受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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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一樣,完全無法類比
罪犯的行為是非法的、脫序的、難以預料的
公權力執行刑罰卻是在法律規範下,是可遇期的
對於犯罪者,我們沒辦法,僅能冀望我們付錢雇用的警察與撿調司法能發揮作用,保護我們的權益不受侵犯
但,我們也要儘量避免公權力對我們無辜民眾發生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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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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