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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改了,台眾女星還想嫁陸富二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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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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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引用:
作者
..嵐..
啥都分不到?!
亂講!!!
女:「你若是真的愛我,就全登記我的名字」
男:「只要妳肯嫁給我,嚨呼妳啦!~」
趁結婚前男追得勤加上濃情蜜情,精蟲上腦的人什麼都會說好
這樣子的法律更好哇,白紙黑字,是誰就是誰的,將來一離婚,連官司都不用打了
話說…台灣的小蜜桃,也送給對岸的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8/2wv78.html
你打錯了, 應該是男:「只要妳肯嫁給我,呼嚨妳啦!~」
2011-08-15, 11:35 AM #
5
JG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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