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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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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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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嵐..
啥都分不到?!

亂講!!!

女:「你若是真的愛我,就全登記我的名字」
男:「只要妳肯嫁給我,嚨呼妳啦!~」

趁結婚前男追得勤加上濃情蜜情,精蟲上腦的人什麼都會說好

這樣子的法律更好哇,白紙黑字,是誰就是誰的,將來一離婚,連官司都不用打了

話說…台灣的小蜜桃,也送給對岸的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8/2wv78.html


你打錯了, 應該是男:「只要妳肯嫁給我,呼嚨妳啦!~」
舊 2011-08-15, 11:3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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