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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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tenkopf
重點就是路人甲乙丙丁被拉去槍斃,不管是不是誤判冤案,對我們而言感受可能不大
但如果想像一下事到臨頭,自己身陷這種求告無門的處境,對於冤獄,特別是會被判死刑的冤獄,應該就比較有感覺了
偶爾可見到申張死刑有存在的必要,雖然有冤獄錯殺,這也是沒辦法的之類的論調
想一想,萬一要被冤枉送上刑場的是你自己或你的親友,你還會認為那是可接受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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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跟你說了~
是不是冤枉的只有當事人知道~
你就一直把事情限制在冤枉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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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就立意上是良好的~但在推廣的過程中~不變通一點只是更難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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