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他的說法比較像是不管有沒有誤判的情況...
而你是限定在誤判的情況...
有沒有誤判...只有當事人比較清楚...
這跟很多小孩被警察抓了後~家長到警局後常見的一句話一樣...
"我家的小孩很乖,不會做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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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路人甲乙丙丁被拉去槍斃,不管是不是誤判冤案,對我們而言感受可能不大
但如果想像一下事到臨頭,自己身陷這種求告無門的處境,對於冤獄,特別是會被判死刑的冤獄,應該就比較有感覺了
偶爾可見到申張死刑有存在的必要,雖然有冤獄錯殺,這也是沒辦法的之類的論調
想一想,萬一要被冤枉送上刑場的是你自己或你的親友,你還會認為那是可接受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