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好玩∼又是廢死議題。不過情況還是一樣,支持死刑的那一方,大多人都是腦充血上來亂說話。人家提出數據,就有人會說數據都是騙人的。人家提出一個思想,就跳針的離開一直針對某一個問題一直追打,問題是這個問題早就被解答,這些人都自動忽略,真不知道是眼殘還是腦殘... 跟這些人講好像豬玩泥巴一樣,說到最後其實沒什麼有趣的... 本站我只遇到過一個支持死刑頭腦又是清楚的傢伙。
所以這次我來針對一下支持廢死的那群好了

那邊這次看起來頭腦比較清晰一點。
引用:
作者惡蟲
原因很簡單:刑法的謙抑思想。
用最簡單的話語來說,刑法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的存在而產生,刑罰則是在達到這個目的原則上,選擇侵害最小的方式。
死刑唯一的效果就是與世永久隔絕,但這不是不能以其他刑罰取代,既然如此,它便不是一個必要存在的刑罰,也就是我反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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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刑法的存在並不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的存在而產生。刑法的出現,根據希臘當時的 Areopagus 法庭當時的觀點是:其行為危害國家的利益 為出發點。國家利益包羅萬象,社會秩序只是其中之一。所以刑法存在點是以所有人放棄自然的自由,換取有契約的自由(社會契約論),而其契約就是不能危害國家的利益。
如果今天其所為,在這個契約中的人認為只有死可以停止傷害國家的利益,那那一個人就該死。舉例來說,當法國人認為這個君主能做的就是傷害國家的利益,唯有一死才能解決停止傷害國家的利益,就該把君主送上斷頭台。
所以刑罰要做到的不是以侵害最小維持社會秩序,而是在跟其傷害國家利益和傷害其個人自由之中取得最大公約數。今天鄉民用盜版軟體,傷害公司利益間接影響國家利益,所以必須罰。其刑罰應該只要補齊被傷害的國家利益就可,所以不需要用死刑去以視正聽。但是有些人所做的事是無法補齊被傷害的國家利益,甚至他的存在會繼續造成更多人的崇拜而以其之名傷害國家利益,那這些人就該永世隔絕。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反過來說,不知道那些堅持死刑必須存在、必須執行,絕不可廢除死刑的人士
如果當你們的親朋好友甚至你們自己,身陷司法冤獄,面臨死刑判決,一旦執行就絕無挽回餘地
你們還是會贊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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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你不該拉親朋好友進來。今天我親朋好友即使只是用盜版,我還是會幫忙配合說:用盜版無罪!

法律這件事情本來就不該拿親朋好友進來的。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如果說,想把罪犯處死的理由是為了省錢
那還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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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其實不是在省錢,而是節省被消耗出去的利益。請參閱上面我回惡蟲的文章。
引用:
作者drasil
這邊說的「死刑級罪犯」的定義不知道是什麼?
還有,這種人只能判死刑,不能終生監禁的原因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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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回惡蟲的文章有舉例。
引用:
作者drasil
記得當初我說過,處理死刑審判的費用比養他一輩子還要高,這錢也是納稅人共同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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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所花的納稅人的審判費用,浪費的社會資源,但判了死刑,會比沒有死刑損害的整體國家利益還少的話,那這樣就值得了。要是相反,那代表其罪不該死。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契約自由的權力,並不是生命權。如果今天殺了一個人可以停止甚至挽救整個社會被這個人所損傷的利益,那就是該殺。一個人生命權不該是重點,而是整體人的生命權是重點,因為今天還有更多的其他生命,一起存活在同一個生活圈內。這其實也跟救生艇理論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