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鄉長
每年都有數千人死於車禍,那你贊不贊成出門?
套句某網友說的:我擔心家人出門會不會被車撞死都來不及了,還會去擔心會不會被冤死?
我覺得用冤獄來當廢死的理由並不充份,除非你能證明每年有幾千件的冤獄......
有冤獄要改的是司法和檢調,不是廢死;就像你鞋子穿不下,要換一雙新的來穿,而不是把你的腳趾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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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削足適履用在這邊比喻似乎滿奇怪的
既然司法體系的組成是人,而人難免會犯錯,那要怎麼改這個體系才能百分之百杜絕冤獄呢,我不知道
我只能想到在消極面,不要有死刑,讓冤獄還有彌補的機會
不用幾千件,一件兩件就足以讓人對這體系的信任降低了
所謂民主國家的政府,不是應該儘力維護人民的權益不受非法侵害嗎
尤其是生命,這種是無法彌補的
關著,當然失去的歲月也是無法彌補,但至少人還活著
個人淺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