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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來來來
我再提醒大家一下
王女士是廢死的指標人物
她呢,不但要廢死
而且支持現在刑期上限30年,關15年即可假釋出獄的規定
反對廢除刑期上限
任用她的大老闆呢,雖然沒有明確的表示立場
但當初他因為一已的喜愛,把假釋條件由服滿1/2改成服形滿1/3即可出獄

不但要廢死
而且還不要終身監禁哦
連輕易就可以假釋也混在一起了
這批人我們該相信他們什麼呢?
舊 2011-08-14, 11:39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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