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惡蟲
因為你一開始就弄錯了。
你本來就不是支持廢死的人了,憑什麼決定廢死者的立論?

贊成廢死的原因有很多,有的人是基於人權理論人命不可剝奪性,有的是著眼於冤獄的無法避免,就是你說的司法公正性,當然還有我所主張刑法謙抑思想。

但是無論是基於何點而去贊成廢死,最終的目的就是廢死。

既然廢死才是目的,那麼依照你的比喻,廢死才是那隻雞,司法的公正性才是刀,那麼按照你的理論所得出來的結論,司法公正性才是假議題。

我理解你這句話,我不該決定你的立論為何?

如果還能再說明的話,我認為是假議題,是因為我不認為廢死很重要,而是司法公正性如果做得到,廢不廢死差別僅在於我們有沒有權利拿去一個人的生命而已

你跟我不同,出發點根本就不一樣,也難怪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感謝你的意見
 
舊 2011-08-14, 03:38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