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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沒人的! 七旬嫗撿1把傘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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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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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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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F
這些順手牽羊的傢伙確實很討厭
但是吾人所注意到的是另外一種趨勢
就是利用這種事來賺錢的訟棍
一張發票一元硬幣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東西
要和解還是要被告留前科
嗯
好賺吧
現在的社會金變態
邪人有夠多
你說的沒錯 不過其實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
如果是告訴乃論 那你講的我沒意見
2011-08-12, 11:20 PM #
77
藍色&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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