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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IDF
這些順手牽羊的傢伙確實很討厭

但是吾人所注意到的是另外一種趨勢

就是利用這種事來賺錢的訟棍

一張發票一元硬幣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東西

要和解還是要被告留前科

好賺吧

現在的社會金變態

邪人有夠多
你說的沒錯 不過其實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

如果是告訴乃論 那你講的我沒意見
舊 2011-08-12, 11:20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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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