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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我想很多鄉民都沒有學生時代腳踏車被幹走

或是雨天雨傘被幹走的經驗

痛苦阿

擺明就是順手牽羊偷走的
可以凹成拿到自己家等失主領取
(在自家花攤附近撿到一把傘,擔心被人拿走,順手把傘帶回花攤,等失主來拿)

攝影機翻出來一翻兩瞪眼
(當天就是經過提款機,監視器錄下,滿頭白髮的吳姓婦人拿走掛在上頭的傘,就是這個舉動,讓70多歲的吳姓婦人被警察抓,還被送到地檢署法辦。)

給這些爛人比個幹



這些順手牽羊的傢伙確實很討厭

但是吾人所注意到的是另外一種趨勢

就是利用這種事來賺錢的訟棍

一張發票一元硬幣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東西

要和解還是要被告留前科

好賺吧

現在的社會金變態

邪人有夠多
舊 2011-08-12, 11:16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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