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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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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860
引用:
作者tsushi
於法 當然只要是拿人家的東西 就是侵占 跟價值貴重與否無關
於情 誰掉了一把傘會去報警?
不否認此老婦貪了一把傘 不過 法官也不是那麼無情 所謂的微罪不罰 所以應該也不會有事

對於一些所謂撿資源回收的 其實真的很討厭 很多都不是撿了


我這邊一堆撿破爛的阿婆...

如果是我的傘...那就送她吧

有很多都來跟我50~100的借

70歲的苦命老人...我實在責備不下去
舊 2011-08-12, 07:54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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