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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沒人的! 七旬嫗撿1把傘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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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plm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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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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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沒說過
一個鋁合罐不告, 那十個告不告? 一百個告不告? 還是要一千個才告? 正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那誰訂出標準什麼應該告, 什麼不應告? 應該是法庭的責任吧,
所以在沒有人報案的情況下, 執法人員當然可以很彈性來處理, 但有人報案了, 執法人員就只能依章辦事, 最終由法庭來判定。
沒錯.別說1個鋁罐.哪怕只是一根香菸(依法律認定為有價財之物品)
個人價值觀已認定損害到自身權益.當然告阿.
問題是先回到本質好了.
告.不告.憲法賦予的權利.
而不應該是為了表達自身觀點與價值觀的"工具"
相信那位被拿走雨傘的"苦主"應該不是在意那雨傘值多少.
就是看不慣這種行為吧.沒經過我允許.卻拿走.
那如果是LV等級的高價雨傘勒??
你不告嗎??
換成是我一定告到底.誰鳥他新聞標題70+的阿尚怎樣.
就是為了出一口氣.不是嗎??
但話說回來.為了這口氣.社會付出的資源已不合比例.
報案-檢方-法院-民事-刑事-------------
就為了一支雨傘????
2011-08-12, 03:47 PM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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