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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沒人的! 七旬嫗撿1把傘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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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
sutl
撿到東西,要在警察找上前,先衝到警察局(或失物招領中心),否則就是竊盜。(分秒必爭)
路不拾遺才是正確的做法,有指紋就有證據
太麻煩了...
不撿什麼事都沒有..
2011-08-12, 02:20 PM #
27
gemini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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