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sutl
撿到東西,要在警察找上前,先衝到警察局(或失物招領中心),否則就是竊盜。(分秒必爭)

路不拾遺才是正確的做法,有指紋就有證據


太麻煩了...

不撿什麼事都沒有..
舊 2011-08-12, 02:20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eminiprinc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