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8AR0JT1XLAo
單單這影片就違反動保法好幾條了.......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八、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
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第 6 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 10 條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五、於屠宰場內,經濟動物未經人道昏厥,予以灌水、灌食、綑綁、拋投
、丟擲、切割及放血。
六、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第 11 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第 13 條
依前條第一項所定事由宰殺動物時,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
為之,並遵行下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