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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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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欣賞所謂的動保團體,過猶不及都是不好的
當然就這件事情來看,我認為這只是一種文化,好與不好,進不進步,應該是由客家人自已決定,旁人無法干涉
如果今天出來一個團體,跟你說燒香拜拜不好,所有人都不要做了,試問你該如何應對?
我在想,我是持反對意見的,我也知道這個不好,但是要不要做,決定權在我,我並沒有損害其他人,為什麼我不能做,依造同理心來看,養豬也並沒有損害其他人的權益,法律保護的應該是人,而不是動物
再來,如果未來出現了一個植保團體,要求以後不可以賣花,家中如果有花或植物枯死,就要挨告,那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今天有人說植物生來就是要給人吃的,但是站在那些人的角度,真的是如此嗎?
總結,這些人就是吃飽太閒,你要保護快絕種的動物,我百分之一百二同意,因為他是有效
益的,但是管到這些事就是吃飽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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