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lmon Sushi
會用電子系統主要還是因為醫療糾紛吧
所有數據, 藥物, 症狀一切都有明確記載
再配合軟體的輔助分析 在法庭上站的住腳
如果只是看看病人 依據臨床經驗作判斷
到時候病人翻臉不認人 隨隨便便都可以被說成是醫療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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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電子化最初的理由不是醫療糾紛
因為只要醫生有寫病歷,在法律上就是要拿來當證據,你不寫病歷,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況且病歷是你寫的,你想寫的對你有利還比較簡單。而且法律規定醫生看病就是要有病歷,所以無論有沒有電子化,病歷都要寫的
至於為什麼醫院用電腦?其實是因為健保的關係,尤其是規定電子申報的時候,那時候醫院至少在申報那個地方都開始電腦化了
現在醫院要推電子化的東西,很多也都是要有健保的配合還有政府的補助,不然醫院哪會理衛生署在那邊叫呢?
還有啦,現在看病還是得靠醫生的臨床判斷才能下order,醫院資訊系統還沒做到幫醫生下order這麼厲害
說穿了,現在醫院都只是做電子化這一塊而已,做資料匯總分析也多半是以健保為導向,資訊科技要來幫醫生看病,不要說國內了,就連國外都嫌還早
順便提提有人貼出來的電子病歷好了,那個看看就好,衛生署說會做,當然會做,但是不要認為那個會做出甚麼很神奇的東西,能夠有最起碼的轉診資訊交換就要謝天謝地了
而且說真的,那個要特別法,衛生署只想用醫事法、電子簽章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來管,根本就是沒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