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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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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健保是以月計算,到職當月即算全月,離職當月不計算(8/30到職和8/1到職,公司要代扣及應付保費都一樣),但若是月底最後一日離職,健保局會自動調整離職日為次月一日

勞保是以日計算(含勞退),那天開始上班就要加保,那天離職就計算到那一天

加保薪資要以全薪計算

五人以下公司是可以不用加保勞保,但仍要加保就業保險(就業保險是藏在勞保中)


而上述資訊必需按月揭露給員工知道(最簡單的方式是揭露在薪資單中)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e?page=43433ad7


到新公司後,如果公司幫員工加保後,而員工有積欠健保保費的話,健保局會將通知書寄到公司,公司有責任轉交繳費通知


勞健保一定要加保,這是員工的權益也是雇主的義務


附:自然人憑証都查的到目前加保及歷史加保記錄,它就等於是(網路)身份証,所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就可以了
舊 2011-08-09, 04:3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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