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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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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這樣做會不會挨告?

引用:
作者twboard103
代友詢問:
事情的原由是這樣的....
去年10月應徵上某一間私立學校的助理,試用期一直到今年6月底,
不用懷疑,試用期就是這麼長...薪水是工讀生價,1個月約1萬6....
學校講明試用期期間不保勞健保,所以每個月還自付國民年金及健保..

到了6月底,校方擺明裝死,不願談起是否通過長達8個月試用...
直到了7月底(這個月仍發薪),以學校經營不佳無法再聘用被炒了,
校方說可以待到9月再走人,都已經全校皆知被炒了,實在沒有心情待下去,
於是於8/1起便自行閃人,未辦理交接及辭呈...校方有來過電話..
已告知不去上班了,事後於今日又再到校方的掛號信,發函告知,希望友人返校
完成交接及離職手續...以杜爭議,不知後續會拿出什麼手段?

友人目前於收信後,心情非常緊張惶恐,深怕被校方告...
我是替她一口氣實在吞不下...非常不想讓她再踏入那個地方一步...
沒有保勞健保,請問還有適用勞基法...


唉告 不至於 學校可能背後 把你朋友說成草莓族

其實 依你朋友情況 跟學校耗到底 都應該發資遣費的

最好依正常程序離職 以免被公司抓到把柄
不過我只能講要有跑法院的準備

還有現在的公司 有的會故意在你離職後 找理由東扣西扣

像我當初 畢業 阿姨介紹的工廠 去當了快1年的契約工

依正當程序離職 公司發薪水時還無故扣我薪水3.4千

我猜想可能 離職前做的電子產品出問題
公司藉此亂扣費用

當時沒去申請勞資協調 不然這筆費用 我有機會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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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08-08, 10:4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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