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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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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chengjc
已經有提醒賣家了,
但是我怕賣家會說是y拍的問題,然後投訴y拍就說會再詳查,
最後的結果大概就是無消無息,不了了之了...


那你就把上面那篇刑事局的資料po給他看,當然說法要婉轉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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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提醒賣家,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規定,電腦內的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舊 2011-08-08, 10:5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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