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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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rocat
十幾年前司法改革會議就說要改了,
但是三流的國民就只能有三流的政府跟三流的司法,這是很正常的,法官法立法全台灣有幾個人關心,那個法官法基本上就是法官福利保障法,把以前用行政規定的福利法制化,至於退場機制所謂的職務法庭跟現在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還不是一樣,法官評鑑又不允許人民直接檢舉,評鑑也不公開,定這法有用嗎?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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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自認自己是三流國民我沒意見!
三流政府則是, 司法人員及公務人員很多仍是抱著古代士大夫的八股心態自認自己是在當官而非公僕
導致原本一流的高普考考生, 考上公務員後就擺爛變成三流, 進而組成三流的政府
笨蛋! 問題在三流的政府.....藍綠政客不可能不知道, 全都是為了選舉考量在騙票, 才一直在喊改革而沒有真正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