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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隨意馬路旁招手攔小黃,確實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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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
sutl
乾脆規定公車只能走外線車道好了,反正公車站牌間距很短
而且公車不是自我規定不超過40km/h?這樣根本就不能進入內側車道。
也乾脆規定計程車亮空車燈時,只能行駛外側車道好了
這兩點小弟都有思考過, 也能有效解決問題... 以及搭配『計程車招呼段』的概念來搭配!
但阻力會來自於小黃的反彈&慢車道幾乎被小黃&公車大量使用後,慢車道空間機車不足使用,必須同時放寬機車路權來搭配才行。
2011-08-05, 03:3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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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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