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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俗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41
引用:
作者smax0503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9/art_id/58412/IssueID/20110805
結果竟是很簡單的回應: 我沒聽到聲音 不是故意的...
然後罰1,800元 收工...
就這樣....


後面喇叭聲這麼大聲,竟然沒聽到,也沒從後照鏡看到救護車。
顯然不適合再開車了。應吊照並強制道安講習。

「顯係被告推卸責任之詞......」
舊 2011-08-05, 01:19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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