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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隨意馬路旁招手攔小黃,確實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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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引用:
作者
TzoJyuan
何止該罰
根本應該用刑法起訴..
為了自己賺錢棄後方駕駛人安全不顧
通通殺人未遂移送就對了
附議
三不五時被急煞外切的計程車給嚇死
只為賺錢枉顧人命
另外看過不少逆向攔車的混蛋乘客
法律該規定攔車距離
違法者以殺人未遂論
2011-08-05, 12:49 PM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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