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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我覺得法律除了要合理適當的保護救助者外
也要對那些喜歡隨口亂咬人的加重刑罰,並且要歸類成非告訴乃論罪
(亂告浪費一堆社會資源,即使當事者放棄反告,也要他吐出來這些社會成本)
因為一般人被誣告後多是身心俱疲、心灰意冷,很少有反告的,滋長了這些人的賭性
不然放縱這些"賭客"只贏不輸,只會讓社會風氣惡性循環
不過我想這一天不會到來
舊 2011-08-05, 09:50 A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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