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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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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mobius797
誰說他沒錯?
重點是路上遇到
以後每台先攔下來看該不該讓嗎?
不小心讓了不該讓的會使人痛不欲生?
還是從此都不讓
回家再來上網找不必讓的理由?

私人救護車車身上只會寫著XX救護車事業有限公司,消防隊的救護車,在車側與車尾會有鄉鎮、區地名+91、92(或95)的編號,車身上還會有大大的119符號,在外觀上絕對區分的出來。區分不出來的,只有警示燈與警笛聲

不能做緊急救護的車輛,本來就不該允許它使用警示燈與警笛。台灣放任不做緊急救護與不隸屬於醫院本身的救護車(要開醫院就要自己養救護車,才能有效管理)在路上跑本來就是的錯!
舊 2011-08-04, 10:01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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