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key1003
救人反被告法官還清白
報案通聯紀錄證實不是肇事者
2003年 06月10日
【張琦珍╱台北報導】台北縣救難協會常務理事楊澄清,兩年前在台北大橋上救了發生車禍的林姓女子,沒想到兩年後,林女竟認定楊是肇事者,向士林地方法院控告他過失傷害,法官調查後還楊清白,判決他無罪。
洗清冤情
平日熱心助人的楊澄清說,七、八年前,他也曾將一位車禍受傷的民眾送醫救治,結果,對方家人趕到醫院後,以為他就是肇事者,不分青紅皂白,將他痛打一頓,為免熱心助人反被毆的事件再上演,他才加入救難協會。
前年三月,下班的尖峰時刻,楊澄清騎機車經過台北大橋,發現騎腳踏車的林姓女子被撞倒在地上,楊澄清將自己的機車橫擋在倒地的林淑前面,阻隔車流靠近。
莫名接法院傳票
由於這種路見車禍拔刀相助的事,楊澄清一年會做上好幾十件,事後他早已忘記,結果隔年他接到法院傳票,要他出庭,楊澄清想幫忙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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