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咕咕鳥
我知道的一個案例
急診室醫生在幫某病患急救
這時另一個病患心跳停止,沒醫生有空
於是一個有相關執照的護士下去急救...救活了病患
她得到的獎勵是....違反醫師法,緩刑,罰五萬.....
也就是說..照檢察官的邏輯
不是醫生就不能進行醫療行為
cpr是醫療行為
護士不是醫生
護士不能對病患cpr

台灣的法律...其實也還好..沒那麼糟..
只是執行面有點問題就是了.......


我的常識還停留在只要有CPR證照就可以對事故現場的人急救...
這個例子在醫院、可能另有醫院相關的法規規範也未可知
不過事故現場,好像也只有溺水事故這麼做比較沒有法律上的爭議?
舊 2011-08-04, 09:55 A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losby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