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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又是突然開車門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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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
semmy
我遇過一次逼車,是我以70km/h行駛在速限50km/h,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外線車道沒車牠不走,反而刻意到內線車道對我同車道逼車,有企圖私法制裁的意圖
這的確是不應該作的行為。
交通違規罪不至死,不應威脅他人生命。
2011-07-23, 05:14 PM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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