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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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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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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hone
廣電法!
所以先前就有人呼籲要修法拿掉必載這個規定,
畢竟無線電視台每年都要繳幾千萬規費,
有線電視豈可這樣免費使用呢?
全世界大概也只有台灣是有線電視比無線電視還要強勢了,
如果此法不改,未來二單釋照後一樣不看好台灣無線電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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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廣電法, 是有線廣播電視法, 在 第37條 裡有規定:
引用:
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台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
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變
更頻道。
系統經營者為前項轉播,免付費用,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系統經營者不得播送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節
目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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